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于2010年10月28 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,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,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。《社会保险法》的颁布实施,是我国人民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,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,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,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版权所有,建议IE5.5、1024×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